綜合之前的分析能夠看出,立足多種角度都可以得出同一個結論,那就是只要科學技術照此發展下去,人類必然被科學技術所滅絕,而且為時不遠,要拯救人類就必須限制科學技術向更高層級發展。
上述結論的取得其依據是各種明確的客觀條件,例如人類與人類社會的實際情況,科學技術與科學技術發展的實際特點和規律等等。但是,人類的自我滅絕除了通過客觀條件可以得出明確與充分的證明之外,這裏還可通過哲學的思辨對人類未來的命運進行主觀推斷,這一推斷的依據便是對外星人問題的思考。
一、外星人應該存在
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地球,是圍繞太陽這顆恒星運轉的一顆行星,是屬於太陽這一普通恒星系統的一部分。太陽處於銀河系,在銀河系中大約有2000億顆恒星,在宇宙中銀河系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星系,整個宇宙約有3000億個星系,可見我們是多麼的渺小。但是,在地球上卻孕育了像人類這樣的高度智慧的生命。由於宇宙極其的浩瀚,任何微小幾率的事情都有可能會發生,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如此廣袤的宇宙中,除了我們地球人之外,一定還會有其他像人類這樣高度智慧的生命存在。
宇宙誕生了約138億年,由於宇宙的浩瀚,我們有理由推測,在第二代恒星系統便應該會出現高智慧生命(之前有闡述,第一代恒星系統不能孕育生命),這就說明,能夠孕育智慧生命的恒星系統應該在100億年前就出現了。再參照太陽系的情況,在太陽形成50億年後有了人類,也就是說在一顆適合智慧生命生存的恒星系統中,智慧生命的孕育週期為50億年,那麼,按100減50計算便能得出,至少在50億年之前宇宙中就應該出現了智慧生命。如果是這樣,歷經50億年的發展,這樣的高智慧生命早就應該有能力自由地遨遊於太空。但是,直到今天我們都沒有確切的證據證實有外星人曾經造訪過地球。
地球是一顆在宇宙中有獨特標誌的藍色星球,適合生命的生存,這一點對於領先於我們達50億年的高智慧生命不可能不知道。而且,42.8億年前地球上就出現了原始的微生物,這說明那時的地球已經具備生命的生存條件。如果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地球42.8億年來都沒有過地外生命的造訪,原因何在呢?很多科學家對此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著名的是物理學家費米於1951年提出的疑問,這一疑問之後被稱為“費米悖論”(也稱費米佯謬)。
費米悖論表明了這樣一個自相矛盾的問題:其一,外星人是存在的,因為各種數據都表明外星人即使產生的幾率極小茫茫宇宙也會有不少的外星人,且其進化要遠早於人類,而且銀河系的外星人也都不少。其二,外星人又是不存在的,因為理論上講,人類能用100萬年的時間飛往銀河系各個星球,那麼,外星人只要比人類早進化100萬年,現在就應該來到地球了,即使銀河外星系的外星人沒達到地球,我們銀河系的外星人也早就該到達了地球,但地球上卻一直沒有發現任何有關外星人存在的痕跡。
二、對費米悖論的各種解答
費米悖論提出之後,許多科學家和學者都試圖解答這一問題,1959年,天文學家科科尼和莫裏森提出,可以利用微波輻射來探測銀河系其他文明的構想。之後天文學家弗蘭克·德雷克提出了兩道方程解,被稱為德雷克公式(又稱德雷克方程):
公式1為:N=Ng×Fp×Ne×Fl×Fi×Fc×FL
公式2為:N=R*×Fp×Ne×Fl×Fi×Fc×L
其中:N代表銀河系內可能與我們通訊的文明數量;Ng銀河系內恒星數目;fp恒星有行星的比例;ne每個行星系中類地行星數目;fl有生命進化可居住行星比例;fi演化出高智生物的概率;fc高智生命能夠進行通訊的概率;fL科技文明持續時間在行星生命週期中占的比例。
公式2與公式1的區別在於R*替代了Ng,L替代了fL。其中:R*為銀河系形成恒星的平均速率;L為科技文明壽命。
雖然很多科學家對此公式提出了異議,但德雷克公式還是被看作是理論上對費米悖論的第一次正式回應。
德雷克公式只用來估算我們銀河系的外星人,因為只有他們最有與我們進行星際交流的可能。在這個方程裏,唯一已知的變數是恒星形成的速率,對於銀河系這樣的一個典型的螺旋星系,每年大約可形成2-5顆新恒星。天文學家們認為最不確定的變數就是一個文明能夠探測到的時間長度,範圍可以從10年到1000萬年。因為德雷克方程的變數大都是不確定的,天文學家們便根據太陽系及其他已知的情形,代入類似的數據進行估算,由此,得出的結論也差別很大。
依據德雷克公式,美國天文學家、科普作家卡爾薩根估計,銀河系存在地外智慧生命的星球數量應該為100萬顆;美國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則認為,這樣的星球應有67萬顆;德雷克本人較為保守的估計為10萬顆。
1975年,哈特發表專文,首次把費米悖論作為一個嚴肅的概念來討論。針對費米的問題,他提出了四種解釋:1、對地外文明而言,進行星際旅行還不可行。2、從動機分析,地外文明不打算和人類進行接觸。3、地外文明剛剛出現不久,和人類的接觸還需要一段時間。4、地球已經被外星文明拜訪過了,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哈特在進行了逐一討論後,認為以上四個理由都不成立,由此得出的反推結論只能是地外文明根本不存在。
但是,現代天文學確證,地球人的出現是宇宙演變的結果,由於自然法則在宇宙中具有普遍性,導致地球人誕生的因素也必然會出現在宇宙的其他地方。因此很多科學家都堅信宇宙中存在外星人。
英國天體生物學家沃森曾參照地球智慧生命的演化過程,建立過一個數學模型,他認為,任何一顆行星都不會為生命的演化提供無限長的時間,像地球這樣的行星,其適合生命生存的時期受太陽亮度的影響,超過一定的時間後,適合生命生存的時期將隨之結束。其結論是:如果假定生命演化的時間為40億年,那麼,在一顆類地行星上出現智慧生命的可能性不超過0.01%。
而物理學家史蒂芬·韋伯2002年出版的《地外文明在哪兒?》一書中,則列舉了費米悖論的50種解決方案,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其一、宇宙中不存在別的文明;其二、外星文明是存在的(或曾經存在過),但它們迄今為止還無法和我們接觸;其三、外星文明已經來到地球,只是我們不知道。
2006年,中國作家劉慈欣在其科幻小說《三體Ⅱ黑暗森林》中以“黑暗森林”法則(宇宙社會學)對費米悖論進行了另一種解釋,他提出,宇宙中誕生的文明,由於相互之間距離極其遙遠,溝通非常困難,各自都不能判斷其思維方式、價值觀,甚至基本生命構成都有著巨大的差距。正因為如此,相互都擔心一旦被外星文明獲知自己的存在,就很可能給自身的安全帶來威脅。其結果必然導致具有一定成熟度和技術水準的文明,都意識到宇宙的叢林法則,也都不主動暴露自己的存在。他的書中指出,“宇宙形如黑暗森林,各個文明形如黑暗森林中孤行的獵人”,成熟的文明都擁有“清理其他文明”和“隱藏自己”的本能,他們不會貿然出現,更不會暴露自己的位置。依此解釋了費米悖論外星人在哪呢的問題。
三、更合理的推斷
本書的第三章第四節對外星人為何沒有來到地球曾有過分析,認為可能性只有三種:其一,恒星之間的距離實在太大,這種距離不可逾越,再高水準的科學技術都不可能實現恒星際旅行;其二,地外生命在還沒有發展到足可以自由地遨遊太空,並能夠實現恒星際旅行之前,就因某種原因滅絕了;其三,地外生命主動停止了對科學技術的繼續發展,他們平靜地生活於自己的星球,因而始終不具備恒星際旅行的能力。
對於上述推測,第一種可能已經在之前有過闡述,這裏將從另一種角度進行分析。
地球人在完成其進化之後僅經過10萬年的發展便有了飛上太空的能力,而且在不遠的將來完全有可能使自己飛出太陽系並走得更遠,事實上,人類的探測器已經飛出了太陽系。那麼,比我們早達50億年的智能生命如果能夠生存下來的話,其遨遊太空的能力是可想而知的,即使不能夠大規模來到地球,少量來到地球的可能性應該很大。但是,這一切並沒有發生。於是,我們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到後面兩種可能。
首先讓我們分析第二種可能,即外星人還沒有進化到可以自由遨遊太空時就因某種原因被滅絕了。那麼,外星人會因什麼原因滅絕呢?是宇宙的自然力量嗎(也就是如小行星撞擊、黑洞的吞噬等因素)?
仔細分析,上述可能並不大,因為一個可以進化出高等生物的星球必定是穩定的星球,宇宙自然力對它形成威脅並造成高等生物的滅絕,這種事情發生的週期應該是以數億年為時間單位進行計算的,經過數億年的發展,地外生命必定已經能夠自由遨遊太空,並可以避免自己的滅絕。而且,即使某一顆擁有高智慧生命的星球十分不幸,在高智慧生命還沒有來得及具備自我拯救能力的時候就被宇宙的力量所滅絕,那麼,也不可能每一顆產生高智慧生命的星球都會是這樣的命運。而如此廣袤的宇宙,可以孕育高智慧生命的星球其數量應該是很大的。
那麼,我們只能設想這些地外生命滅絕於自我。以地球人的本性可以有這樣的判斷:進化失衡現象是宇宙中一切高智慧生命表現出的普遍規律,一種高等生命在完成相當的智能進化後,其發現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和衝動會在某一時刻突然爆發,然後在非常短的時間內擁有並掌握了可以將自身滅絕的力量,然而,在這樣短的時間段,他們卻不能夠迅速完成理性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的進化(也就是理性進化滯後於創造力的進化),那麼,在滅絕力量產生的情況下,又不能夠有效地控制對這種力量的使用,或者明知有可能調動滅絕自己的力量,卻不去節制自己的行為,一旦這種力量在有意無意中被調動一次,滅絕便發生了。也許這正是宇宙平衡其內部的一種固有力量使然,是一種規律性的特點。
結合地球人類的發展歷史與固有特性,上述推測其可信度應該相當高。雖然400多萬年前人類的概念便形成了,近10萬年前人類便完成了自己的進化,但是,直到200多年前的工業革命以來,人類才進入到一個自覺地發現自然、改造自然的階段,在這段時期,幾乎每一二十年世界就有一個大的變樣,這種變化的速度超出過去百倍甚至千倍。今天幾乎可以肯定地說,再過100年,世界一定會是一個面目全非的世界,人類的各種新的科技成果將會把今天的許許多多都取代,同樣,新的科技成果產生的巨大毀滅力量也絕不是今天可以想像的。
然而,就在這發生了翻天覆地變化的短短200多年的歷史中,人類本性中非理性的成份並沒有任何變化,而且也沒有會發生變化的任何跡象,人類的短視、貪婪、殺戮和仇恨,並沒有因為自身掌握的毀滅能力的提高而得到改變。也就是說,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在某一個特定時刻發生了突變,即突然變得特別的強大,而人類對自身理性把握的能力卻遠滯後於對自然的改造能力,從生物進化的角度進行闡述,也就是人類理性的進化滯後於創造力的進化。正是這種滯後,早晚會導致在人類總有一天有意、無意發現滅絕自身力量的時候,卻不能控制對這種滅絕力量的使用,或者明明知道有可能在有意無意的科學研究中,會導致滅絕力量的爆發,而不去有意識地控制對科學技術發展的限制。由此,終有一天,人類必然會因這種改造自然能力與理性控制自身能力的進化時間差而使自己毀於一旦。
如果外星人也是像這樣,遵循同一個自然規律,或許就是我們至今不可能有緣與之相遇的原因。
第三種可能就是地外生命有可能主動停止發展科學技術,從而避免了滅絕的命運,但也就沒有獲得恒星際旅行的能力。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了地外生命這樣的舉動呢?
想必外星人社會也像地球人社會一樣,在科學技術發展的過程中,一方面享受科學技術創造的成果,另一方面又頻繁地遭受科學技術帶來的毀滅,隨著科學技術向越來越高的層級發展,其造成的毀滅也就越來越巨大。終於有一天,他們通過理性思考,強烈地意識到就此繼續發展下去,自己早晚會被科學技術所滅絕,因此而猛然警醒,毅然決定停止對科學技術的發展,並建立相應的制度保證對科學技術發展的嚴格限制。於是,停止了發展科學技術的地外生命,便始終沒有能夠通過科學技術手段而獲得恒星際旅行的能力,他們甘願在自己的星球上過著平和安詳的日子,幸福地生活著。而我們地球人也就始終沒有與他們相見的機會。
由於宇宙極其廣袤,地外生命應該不在少數,以上兩種情況可能會分別應驗在不同的生命星球上。
誠然,我們沒有見過外星人,也不知道地外生命賴以生存的星球,以上只是根據一些現象通過哲學的思辨進行的相應推測。這是結合了地球人特點的推測,雖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就是如此,但有相當的邏輯可信度。這也是本書對費米悖論的解答。
四、強烈的警示
上述主觀推測與之前推斷的結論是完全吻合的,這就進一步加強了之前結論的論證力度,使我們對人類的命運,以及人類社會的未來看得更加明確,對我們未來的道路選擇同時也有更加清醒的認識。
通過對地外生命的分析,還可以產生這樣的思考:今天我們已經登上了月球,登上火星應該能夠在本世紀中葉便可實現,而人類的多個探測器正從不同的方向飛往遙遠的其他恒星,並已經飛出了太陽系。從這一點似乎可以樂觀地估計,人類掌握恒星際旅行的技術好像能夠在並不遠的將來可以獲得。
然而,通過對外星人的分析我們又會得出如下結論:高智慧生命在獲得恒星際旅行的技術之前就會被科學技術所滅絕,因為假若不是如此,地外生命便必定會通過恒星際的飛行來到了地球。這就強烈地警示我們,科學技術水準在滿足了恒星際旅行之前就已經達到了滿足滅絕人類的能力。這無異於同時在說明今天我們的科學技術要就此繼續發展下去,人類滅絕應該就是在前方並不遠的將來。這一結論與本書之前推斷的人類的滅絕時間同樣也是吻合的。